全省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全省委员会是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全省领导机构。全省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省委员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省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其代表经全省学会和市、州科学技术协会及有关方面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全省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决定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和批准全省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选举产生全省委员会;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省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省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执行全省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审议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决定授予荣誉职务;决定其他重大事项。